大型遊樂設備維護保養的一般要求:
1、本標準是對大型遊樂設備維護保養的基本要求,維護保養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以及國家標準製定高於本保準的維護保養標準,但不應少於本標準的項目內容及要求。
2、大型遊樂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應由大型遊樂設備使用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大型遊樂設備維保單位進行。
3、大型遊樂設備的維護保養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與轉包。
4、大型遊樂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維護保養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5、大型遊樂設備維護保養作業中,現場作業人員不少於兩人:作業中應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6、大型遊樂設備使用年限不得高於國家相關法規或設計審查報告中規定的使用年限。超過年限要求的大型遊樂設備需進行更新或對關鍵部件應按要求進行更新。
7、維護保養應有記錄,使用單位保存時間不應低於3年。
8、維護保養記錄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應使用鉛筆、圓珠筆。
9、大型遊樂設備維護保養單位(使用單位)應按照要求填寫《大型遊樂設備基本情況及技術參數》。
10、本標準未作規定的,按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