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遊樂設施廠家應為加強施工現場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文件要求,製定適合的規章製度。遊樂設施廠家應該在生產車間內,粘貼清晰可見的警示牌,以有必要的防護裝備。同時遊樂設施廠家要在固定的地方,設置和安放消防設備,以防萬一。那麽在遊樂設備廠裏,做電、氣焊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呢?
一、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審批辦理動火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二、焊工未經培訓,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三、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工作。
四、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盲目進行作業。
五、各種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和排除危險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六、用不燃材料作保溫或隔熱設備的部分,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防火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七、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八、焊割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堆放,未作清理,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九、附近有與明火作業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十、與外單位相鄰部位,未弄清有無危險前不準焊割。